DB33T 2193-2019 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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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MB): |
0.24 |
页数: |
13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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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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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A16 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193—2019,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Specification for town(street) construction on sports modernization,2019 - 03 - 04发布,2019- 04 - 04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3/T 2193—2019,I,目 次,前 言 .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1,4 体育场地设施 . 2,4.1 场地设施配置 2,4.2 场地设施管理 2,4.3 标识 .. 2,4.4 场地设施安全 2,5 体育社会组织 . 3,5.1 总要求 3,5.2 类型 .. 3,5.3 管理要求 . 3,6 体育活动(赛事) 3,6.1 基本要求 . 3,6.2 活动(赛事)的组织 4,6.3 活动(赛事)安全 .. 4,7 科学健身指导 . 4,7.1 社会体育指导员 . 4,7.2 健身培训与指导 . 5,7.3 健身宣传 . 5,7.4 国民体质测定 5,8 青少年体育 5,8.1 学校体育 . 5,8.2 社区青少年体育 . 6,9 建设保障 .. 6,9.1 组织领导 . 6,9.2 管理人员 . 7,9.3 信息管理 . 7,10 建设绩效 . 7,附录A(规范性附录) 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绩效指标 8,DB33/T 2193—2019,II,前 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体育局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体育改革发展研究会、宁波市体育科学学会、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旺忠、吕金敏、计生波、施建华、胡一俊、王周,DB33/T 2193—2019,1,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的建设要求,包括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社会组织、体育活动(赛事)、科学健身指导、青少年体育、建设保障以及建设绩效指标等,本标准适用于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 19079(所有部分)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 19272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GB/T 22185 体育场馆公共安全通用要求,GB 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JGJ 31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153 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T 191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JGJ/T 280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DB33/T 2045 体育现代化村(社区)建设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现代的体育价值理念、体育管理制度、体育运行机制、体育运动文化、体育科学技术、科学健身方法应用于体育事业发展之中,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当地居民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乡镇(街道),3.2,体育社会组织,以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主自愿组成,依托本乡镇(街道)或周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有相对固定的骨干人员和组织成员,并到本地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备案或到县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纳入本级乡镇(街道)进行日常管理的社会组织,DB33/T 2193—2019,2,4 体育场地设施,4.1 场地设施配置,4.1.1 辖区内的体育场地设施应当满足当地居民需求,其中,辖区内常住人口超过8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应建有全民健身中心,4.1.2 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向社会开放,辖区内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宜向社会开放,4.1.3 体育设施建设宜与的文化礼堂、老年活动中心等场地设施相结合,4.1.4 整合文化、卫生等公共资源,提供多方位的公共体育服务,4.1.5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应按标准配建群众健身相关设施,4.1.6 充分利用郊野或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城市空置场所以及农村闲置场所建设群众体育设施,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4.1.7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应考虑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4.2 场地设施管理,4.2.1 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规,符合GB 9668、GB 19079、GB/T 22185、JG/T 191 、JGJ 153、JGJ 31的规定,4.2.2 公共体育设施应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规范开放管理。辖区内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包括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安全须知等事项,接收社会监督,4.2.3 公共体育设施应有相应的管理措施:,——由专人负责体育场地设施的登记、统计、维护、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在开展体育活动时,应落实相应的卫生和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设施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因故障维护、举办活动或遇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开放(使用)时,应提前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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